B2B并非產業互聯網
【EFEC導讀】產業互聯網是由互聯網相關技術促發的相關多個行業重新整合,從而形成多個行業協同,具有某種同類屬性的活動集合。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B2B只是產業互聯網化的一個過度形態,去年大多數人認為B2B就是產業互聯網,其實不然。如今,事實驗證了這一點。產業互聯網化更加確切來說叫產業數字化。
產業互聯網是由互聯網相關技術促發的相關多個行業重新整合,從而形成多個行業協同,具有某種同類屬性的活動集合。
所謂的產業互聯網,就是互聯網從營銷端滲透到生產端,企業價值鏈的研發、設計、采購、生產、營銷等各環節都要放到網絡化平臺上去匹配供需,最大化地打破信息不對稱,提高效率,滿足用戶體驗。這意味著原來的線性產業價值鏈會逐漸演化成網狀產業生態圈,進化為一個以用戶為中心實時互聯高效協同的產業生態網絡。為何說B2B只是產業互聯網化的一個過度形態?
因為B2B只是解決了供給側問題,沒辦法解決結構性問題。原因在于B2B只做了企業前端信息化的協同連通,解決了供應渠道問題以及當前部分存量問題。想做結構性改革必須往后端生產制造的自動化、網絡化、智能化方向深切,必須讓全產業鏈數字化。不然供給側改革只能在存量上做文章,做著收拾攤子的活。產業互聯網做的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信息化工業化的融合。詮釋的正是商業的本質,對需求的精準和快速滿足,快速實現價值的流動。請注意結構性這個詞,大家多數人看到的是供給側,所以B2B被誤解為產業互聯網。要結構性改革的原因是B2B大多數是基于現有市場業態做的商業模式架構以及新技術價值釋放模式,老瓶裝新酒。
任何事物的發展與當時所處環境其他事物的發展是有趨同性的,結構性改革就是這個意思。云大物智移技術的發展必然會在產業中爆發出相應的商業價值,如何讓沿著技術發展趨勢創造新的市場、新的需求是產業互聯網要做的,以及企業如何在產業互聯網化的大趨勢下通過結構性改革找到自己合適的生態位。B2B的3.0形態是一個中心平臺賦能模式。跟未來去中心化組織管理和分布式協作模式是有差距的。企業通過提升被賦能的能力,直接地增強了中心平臺賦能企業生態系統的競爭優勢,從而更好地服務自己的用戶。借助中心平臺形成生態圈。
B2B的4.0時代(產業互聯網),是真正的產業數字化時代。是全產業鏈在線數字化的一個生態圈形態。這時候主體是分布式的,B2B只是這些按需而建生態位和生態圈的節點服務商。因為每個企業都能在生態圈中找到自己的生態位,同時形成自己的生態圈;在此時企業既是生態位也是生態圈, 每個主體與每個要素之間,是一種雙向選擇關系,可以創造性的選擇價值要素和配置模式;價值之所以可以配置,是因為參與主體與要素可選,參與形式可選,進而形成產業生態圈。
“2018中國B50領袖峰會”在中國產業鏈與供應鏈金融聯盟(www.hzxlj.com)等單位的支持下,由EFEC拓令傳媒主辦,將于2018年12月6日召開。
本次峰會以“產業互聯網下的B2B電商實踐之路”為主題,將邀請國內外知名的B2B電商平臺、金融機構(VC、銀行、信托、商業保理等)、傳統生產貿易型企業、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物流、區塊鏈等企業高管,針對B2B電商平臺的發展實踐探索、資本對接、新技術革新等關鍵議題進行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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