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貼現如何深化支持實體經濟
一、序言
伴隨著2016年上海票據交易所成立、2023年《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票據新規”)頒布,票據市場已經邁過了紙票轉電票的年代,取得了諸多服務中國實體經濟的顯著成績,但在“十四五”時期,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需要具有高度適應性、競爭性、普惠性的現代金融體系,對票據市場金融數字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據工信部數據1,2022年底中國中小微企業數量超過5,200萬,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經營收入超過80萬億元。根據票交所數據2,2022年中小微企業用票家數共303.46萬家,占用票企業總比為98.55%,承兌匯票(尤其是銀行承兌匯票)作為企業節約現金支出、發揮信用功能的重要工具,對供應鏈相關中小微企業的支撐起到了關鍵作用。
但自新冠疫情以來,生活方式、消費方式以及金融服務方式都受到重大影響,企業一方面希望享受到更多的線上便利金融服務,一方面希望避免由于線下辦理業務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復雜度。由于較多銀行仍無法全流程線上辦理票據貼現業務,使得產業鏈最后一公里的末端小微企業無法享受優質便捷票據貼現服務,尤其使得金融欠發達地區(大量縣、鎮、鄉、村)具有普惠意義的民營、小微、農業、綠色企業更加難以享受國家整體貨幣政策帶來的福利,并對整體產業鏈票據支付順暢度造成一定影響,亦不利于產業鏈供應鏈各個環節的有效銜接以及全鏈條的資源流動。
2021年底,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22-2025年)》,規劃中提到原則上要“以公平為準則、以普惠為目標,合理運用金融科技手段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優化金融產品供給,不斷拓展金融服務觸達半徑和輻射范圍,彌合地域間、群體間、機構間的數字鴻溝”,任務上要“打造對內聚合產品與服務、對外連接合作機構與用戶的數字化綜合服務能力,提升融資結算的線上化、數字化水平,有效増強供應鏈金融整體服務能力”。
2022年初,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關于銀行業保險業數字化轉型的指導意見》,意見中提到原則上要“以創新作為轉型發展的第一動力,推動機制創新,實現業務創新和技術創新相互帶動,改進經營管理和服務模式”。經營管理上要“推進企業客戶業務線上化,加強開放銀行接口和統一數字門戶建設、加強線上交易平臺建設、建立線上運營管理機制并統籌線上、線下服務渠道”。
在相關意見指引下,銀行機構如何進一步創新優化票據產品,服務好產業鏈最后一公里小微用戶,使得我國產業鏈支付融資能力更具韌性且更加通暢,進一步依托票據業務服務實體經濟成為市場一重要議題。
二、票據服務實體經濟的情況觀察
2022年,在企業普遍面臨多方面困難和挑戰的情況下,根據票交所數據,全市場用票金額仍達到105.44萬億元(含承兌、背書、貼現三個環節),較2021年增長10.15%;用票企業家數達到307.93萬家,其中,中小微企業用票家數303.46萬家,占比98.55%;中小微企業用票金額75.43萬億元(較2021年增長9.16%),占整體用票金額比例為71.53%,主要用票行業用票金額亦同比增長10.42%。這充分體現了票據服務企業支付融資的本質特征,有力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為進一步加強票據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2023年1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保監會頒布實施的《票據新規》明確了企業用票過程中的幾大利好:
(1)票據最長期限從1年縮至6個月,企業最高用票利息成本減半;
(2)修改持票人持有的票據為需具有“真實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而非1997年《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中的“真實商品交易關系”, 打開第三產業用票場景;
(3)明確申請貼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可為“自然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未來持票人將向1.1億個體工商戶及廣袤的農村承包經營戶擴展。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數據3,截至2022年底,全國登記在冊企業5,282.6萬戶,個體工商戶1.1億戶,農民專業合作社223.6萬戶。2022年用票企業數量雖超300萬家,但目前僅占我國登記企業數量5.83%,從行業來看,也集中在商務服務、有色金屬、建筑裝修、輕工、汽車、機械設備、化工等傳統第二產業,第一產業用票習慣不明顯,第三產業由于受《暫行辦法》中“商品”二字的限制,一直未能明確是否具有合法的用票場景。
從經濟占比數據來看4,2022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中,第一產業增加值占比7.3%,第二產業增加值占比39.9%,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52.8%,根據《票據新規》最新支撐,票據向第一產業及第三產業深化發展服務能力擁有極大空間。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要“堅持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推進新型工業化,加快建設制造強國、質量強國、航天強國、交通強國、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并指出要“著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票據作為支持供應鏈及制造業的廣泛運用支付融資工具,具有市場容量高(百萬億級)、合規體系完善、科技化水平成熟、銀行間市場資金對接便利等綜合優勢。出票企業可簽發承兌匯票支付貨款,減輕現金支付壓力并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收票企業可通過接收票據作為支付貨款方式,獲取更多訂單,需要使用資金時以遠低于貸款利率向銀行進行貼現。

2022年,單張票據每月背書次數平均為2.96次,全年共有251.73萬家企業參與背書業務,平均每月每家企業參與背書次數為10.95次。通過市場大量的票據支付背書,資金流轉及票據流通大幅加快,供應鏈整體經濟往來得到了實質性發展。
2023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下發《關于開展“一鏈一策一批”中小微企業融資促進行動的通知》中明確提到“規范發展供應鏈金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應收賬款、票據、訂單融資等方式加大對產業鏈上游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通過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國內信用證、預付款融資,為產業鏈下游中小微企業獲取貨物、支付貨款提供信貸支持”,進一步明確票據,尤其是銀行承兌匯票為產業鏈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能力。

另一方面,從裁判文書網也可查到,票據使用過程中產生糾紛的企業主體也越來越多的下沉到金融欠發達地區,經查詢2023年1-11月票據糾紛案由中涉及“非法貼現”的判決文書共143件,涉及原被告當事人一方居住在縣、鎮、鄉、村的企業案件為74件,整體占比51.75%。如何進一步強化縣、鎮、鄉、村區域企業金融合規意識并將合規票據服務便利化、線上化,成為票據市場下沉發展中各參與主體及監管機構務須解決的實際問題。

一方面,從票交所2022年各類型企業利率統計來看,微型企業在進行票據貼現時,加權平均利率較大型企業仍高出28bp。另一方面,從2023年12月21日單日市場價格分析來看,工農中建交及郵儲銀行進行國股承兌票據貼現的參考價格(單張100萬及以上)平均為1.33%,市場主流互聯網秒貼銀行的該價格(單張100萬及以上)平均為1.49%,差價16bp,但在單張票據票面金額小于100萬時(小票),工農中建交及郵儲銀行進行國股承兌票據貼現的參考價格平均為1.37%,市場主流互聯網秒貼銀行的該價格平均為2.12%,差價為75bp。雖然傳統意義貼現大行的小票價格占絕對優勢,但由于貼現流程及門檻問題,互聯網秒貼銀行依然可收獲小票市場的可觀份額。
對于小票使用占絕對力量的小微企業,以及未來可期的更多個體工商戶/農村經營戶來說,如果貼現市場產品在企業貼現便利度、價格透明度、科技化程度、欠發達區域下沉推廣度等方面進一步提升,將勢必為相關群體帶來更加顯著的支付融資普惠效應。
2019、2020、2021年兩會期間,先后有劉學敏、馬玉山、周善紅、鮑文波、馬傳先等人大代表提出取消承兌匯票5,原因均涉及企業在銀行難以貼現、貼現價格高等問題。雖然票據市場基礎服務已具有一定優勢和發展成果,但在服務中小微企業領域,仍具有較多優化空間。
根據《中小微企業用票情況調研報告》,合計55%的企業表示遇到過貼現難問題,因在遭遇相關問題時,大部分企業仍會選擇通過市場不法票據掮客處理或被迫暫時不貼現,其中42%的企業認為貼現難對公司的經營造成了較大影響,也表明在票據貼現市場,優質及更加下沉的金融服務能力仍有待提升。
報告指出,由于傳統金融機構貼現業務流程復雜、要求繁瑣,無法全流程線上處理,給中小企業造成了較大困擾。大量受調研中小微企業沒有專職財務人員或將財務工作外包給第三方財務公司,財務力量較薄弱,難以應對傳統銀行復雜繁瑣的貼現業務要求,故而相比貼現難,中小微企業更希望解決貼現繁的問題。
通過裁判文書網查詢“民間貼現”、“介紹”等關鍵字眼,可發現大量原被告居住縣鎮鄉村,不清楚如何接觸或無法接觸銀行合規貼現產品,需通過他人介紹票據掮客方可獲取融資并在票據非法使用的過程中產生了風險及訴訟(( 2022 )浙 0825 民初 492 號 、( 2022 )魯 0213 民初 3113 號 、2021 )冀 09 民終 1672 號 、( 2020 )魯 09 民終 4067 號等)。這些金融服務欠發達地區,基本均存在銀行貼現服務宣傳缺失、開戶貼現流程繁瑣、銀行物理網點無法下沉、銀行網點人員對票據服務不熟悉等共性特征,使得相關地區企業難以觸達并享受合規貼現,亦進一步滋生了不法票據掮客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及腐蝕銀行/企業工作人員的空間。
1. 無需貼現行開戶 – 企業無需考慮開戶時長(平均3-10+工作日)、無需考慮開戶復雜度(見法人、見股東、拿高管身份證等問題)、無需考慮賬戶管理問題(久懸、銷戶、維護等財務問題);
2.可跨省辦理任一地區業務 – 貼現價格高地區客戶可快速享受互聯網秒貼銀行相對有競爭優勢的全國性價格;
3.全流程線上,無需企業臨柜或銀行上門盡調 – 無需派出企業人員影響經營時間、無需等銀行排期上門對接、無需走企業內部審批流程、無需發起印章攜帶流程等;
4.貼現價格全網公開透明可查 – 無需擔心不同分支行或客戶經理價格不一、無需電話微信查問、各互聯網渠道端不同承兌、面額、期限等貼現價格全透明展示。
(一)貼現開戶問題
1.人民銀行文件
2.銀保監會文件
經查閱各類銀保監會公開文件,均未涉及企業直貼的開戶要求。
3.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共同發布文件
2022年新修訂的《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辦法》也無任何關于企業直貼開戶表述,且刪除了1997年《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向金融機構申請票據貼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第三點 在申請貼現的金融機構開立存款賬戶。” 該規定的刪除可視為上層監管對于貼現是否需要在貼現行開戶的明確態度。
綜合上述文件來看,上層監管不僅無任何文件規定貼現必須本行開戶,且最新銀保監會及人民銀行共同頒布的文件已明確取消貼現需本行開戶的規定。
該問題主要聚焦在銀保監〔2018〕21號《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跨省票據業務的通知》:
1.第四條提到“審慎”,而非“嚴禁”,且明確如果銀行業金融機構“擬開展”相關業務,實質為可行,只要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實行授權管理等要求即可。
2.第五條提到各級監管應“密切監測”跨省業務而非“關停”,表明跨省業務是允許的,但應在監測框架內。“大額往來和異常波動”也僅為“提示風險”,并非“證明風險”,即代表大額往來及異常波動如有基于合規制度框架并擁有合理原因,并非禁止發生。
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為如果不開戶則無法完成監管對于反洗錢的相關要求,目前現行規定實際如下:
《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
“第八條 …金融機構應當將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納入本機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覆蓋各項業務活動和管理流程;針對識別的較高風險情形,應當采取強化措施,管理和降低風險;針對識別的較低風險情形,可以采取簡化措施;超出金融機構風險控制能力的,不得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進行交易,已經建立業務關系的,應當中止交易并考慮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必要時終止業務關系。
第十條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關信息系統,并根據風險狀況、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需求變化及時優化升級。
第十四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結合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機制的相關要求,履行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等義務。”
(3)金融機構應建立信息系統,在當今也可采取更多科技方式或采購第三方科技公司產品,建立更加智能化,簡便化,便于服務企業的信息系統。
2.銀保監文件
《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
“第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體系,全面識別和評估自身面臨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采取與風險相適應的政策和程序。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和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原則,針對不同客戶、業務關系或者交易,采取有效措施,識別和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客戶及其建立、維持業務關系的目的和性質,了解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在與客戶的業務關系存續期間,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采取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
綜合人民銀行及銀保監相關文件來看,一方面,并無任何監管文件明確提及為執行反洗錢,企業必須在貼現時開立賬戶的說法;另一方面,由于《票據新規》要求企業承兌貼現時必須提供交易證明材料,證明和前手有真實交易(潛在證明自己并非票據掮客),但凡真實交易絕大概率并非洗錢,企業絕大概率為真實運營的企業,擁有洗錢風險的概率較低,那么基于《票據新規》也要求銀行審核清楚相關證明材料的前提下,票據貼現場景完全是可以采取簡化措施的;最后,即便貼現資金在個案情況發生回流且企業無法合理解釋時(不等同洗錢,僅代表該企業可能有一定洗錢風險),銀行可真實采取的措施亦只有拉黑企業并停止業務關系,是否開戶并不影響反洗錢的風險管理。
部分銀行在辦理票據貼現時,針對貼現企業的授信管理參照一般對公貸款的形式進行辦理,大幅加長了流程、繁瑣度以及面臨是否需人員臨柜問題,其他部分銀行制定了《低風險信貸業務管理辦法》簡化了貼現業務的相關流程,經互聯網搜索某大行制度文件表述為“本辦法所稱的低風險交易結構信貸業務是指在我行里的由特定金融機構或有良好償付能力的第三方承擔信用風險的信貸業務”。針對是否可將貼現業務歸類為“低風險”,監管規定如下:
《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令〔2023〕第 1號)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是金融資產風險分類的最低要求,商業銀行應根據實際情況完善分類制度,細化分類方法,但不得低于本辦法提出的標準和要求,且與本辦法的風險分類方法具有明確的對應和轉換關系……”
老版本文件《貸款風險分類指引》(銀監發[2007]54號)有類似表述,不再贅述。
根據上述管理辦法來看:
1.允許銀行基于相關文件最低標準,進一步細化風險分類管理辦法;
2.評估金融資產風險時應考慮擔保情況等因素,由于銀票均有銀行機構承兌,承兌的級別及順序高于保證,在銀票貼現時,業務風險級別顯著低于一般對公貸款級別(有貼現行白名單授信的商票財票優質核心企業,供應鏈客戶貼現時同理);
3.根據可細化分類管理,且貼現風險較一般對公貸款更低的特征,將貼現資產在“正常類”資產中細化為“低風險”類,并制定管理辦法,是具有充分制度支撐及邏輯支撐的。
(五)交易材料審核問題
《票據新規》要求金融機構辦理承兌、貼現業務時必須確定辦理業務企業具有真實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相關材料的審核可大致參考以下規定及互聯網秒貼銀行慣例:
1.法規層面
(1)《票據新規》取消了《暫行辦法》里所有關于貼現時應提交合同和發票的規定表述,僅規定持票人申請貼現時擁有能夠反映真實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的材料即可,由于《票據新規》為銀保監會和人民銀行共同發布,可視為監管層面賦予銀行更多的自主裁量權,但仍需控制在實質性審核大于表面審核的要求內;
(2)經調研亦發現,部分地方監管會參考人民銀行及銀保監于2016年發布的《關于加強票據業務監管 促進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126號文),其中提到銀行需對“已承兌、貼現商業匯票所附發票、單據等憑證原件正面加注”,檢查銀行機構有無履行該條要求。但一方面,126號文下發于2016年紙票時代(票交所尚未成立),紙票轉電票工作尚未進行,文件有大量紙票時代特有業務的要求(實物票據保管、紙質單據加注、紙質票據背書要求、紙質票據業務辦理等),不適宜使用該條款來對全電票時代下的業務進行監管。
2.國家發展方面
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明確要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2025年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地稅務局目前也在推行全電發票替代紙質發票試點工作,從國家整體推進方向來看,也不適宜強行要求企業提供紙質發票單據等并進行簽注。
3.市場實操方面
經調研市場互聯網票據秒貼行并結合部分相對靈活的傳統貼現銀行材料審核制度,銀行金融科技可采取以下的步驟進行交易材料的審核,一方面把控實質風險,一方面促進業務全面線上化:
(1)通過連接外部工商信息平臺、稅務平臺、行內數據、企業客戶初始線上資料等多維度大數據,內部建立智能模型評定企業貼現資質和初始貼現額度;
(2)科技連接稅務系統電子發票系統,允許企業線上傳遞電子發票驗真,并OCR識別發票相關要素與票據業務信息交叉核驗判斷交易真實性;
(3)對于高資質企業,基于部分經認定業務場景確無實時發票的前提下,允許線上提交合同審核,在限額內采取發票后補形式;
(4)僅對于高資質企業,基于特殊業務場景無法提供合同及發票時,如企業可提交物流單據、倉單、行政收據等其他證明文件,線上提交并采取人工審核形式;
(5)對于貼現額度需求較高企業,采取線上提交財務報表或線上稅盤授權檢驗數據并增加貼現額度的方式。
總體來看,結合票據電子化、發票電子化、《票據新規》的真實背景來看,只要銀行機構結合科技創新等可實現方式,務實盡責的交易關系審核工作是完全可以實施的。引用126號文相關條款限制企業線上辦理業務不僅忽略了電票時代實際情況對實體企業造成了困擾,也是在違背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22-2025年)》和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關于銀行業保險業數字化轉型的指導意見》中創新務實服務實體經濟的綱領性意見。
(六)政策總結
根據檢索并分析各地銀保監局2023年上半年向銀行機構開出的罰單,涉及票據相關處罰的共38起,其中,直接或間接涉及交易真實性的處罰23起,占比最高為60.53%,進一步說明交易真實性是監管把握的關鍵性合規問題。
從目前銀行業金融機構較為關注的跡象開展秒貼業務障礙點來看,均有各類銀保監、人民銀行甚至于國家的綱領性、細節性文件的支撐,雖然極個別老文件由于未及時得到修改,可能在個別細節問題上會有歧義,但總體并不影響宏觀政策、監管政策利企便企、科技創新、務實服務實體經濟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堅定方向。
四、互聯網票據秒貼服務實體經濟空間展望
(一)進一步轉換應收賬款市場規模
應收賬款的變化與整體經濟形勢、所處產業的競爭激烈程度有關。近幾年我國經濟增長速度放緩趨勢明顯,企業生產的產品總體上供給大于需求,通過賒銷方式來促銷產品,可有效提升企業競爭優勢,2022年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應收賬款余額較2015年底余額增長84.62%,復合增長率9.15%,最近兩年的增速均在10%以上。故此,從目前的全球內外形勢來看,我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應收賬款余額水平一段時間以內難以下降,將持明顯增長趨勢。
票據作為集支付、結算、融資、投資、交易、調控一體化的金融工具,有著賬期固定、法律關系明確、約束力強、流通性強等優點,通過應收賬款票據化,提升各產業企業用票意愿度,有助于降低應收賬款規模增長勢頭,有效盤活企業資金,并實現商業信用規范化。
(二)提升供應鏈最后一公里用票意愿度
基于目前國家大力推進供應鏈整體發展,如果銀行業金融機構,尤其網點更加下沉之頭部金融機構可進一步推行互聯網票據秒貼產品,將使整體市場使用票據的便利環境進一步優化,推動創新鏈供應鏈資金鏈深度融合。供應鏈末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經營戶也可因此而享受票據市場優惠價格及便捷服務,提升供應鏈對末端經濟主體的帶動作用以及整體供應鏈支付功能的順暢性,進一步服務國家延鏈強鏈補鏈方針。
其次,在票據支付鏈條可順暢延伸至小微企業甚至于個體工商戶、農村經營戶的前提下,不僅供應鏈核心企業簽發意愿度及規模量可得到提升,我國產業鏈供應鏈脈絡數據也可得到補全,銀行金融機構也可利用供應鏈支付使用票據的連貫性,根據從核心企業延伸至末端供應商的相關客戶信息進行延伸獲客。
(三)加大未用票企業/供應鏈整體用票意愿度
票據來源于企業,服務于企業。自2022年《票據新規》征求意見稿公布,社會各界充分認可了國家對于規范化票據市場,進一步使票據服務于實體經濟的決心和實際措施,已連續兩年未有人大代表提議取消票據。如何基于國家及監管相關規定鋪設的道路,進一步細化產品,勇敢做創新,使得全國未用票企業可用票、敢用票、愿用票,是進一步提升票據市場發展空間及規模的關鍵要務,亦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于票據市場需秉持的初心。
如企業目前對用票過程中的仍存痛點可得到有效解決,預計可在未來幾年快速引入第二產業因負面認知不用票企業、第一第三產業不熟悉票據企業、全國不了解票據之個體工商戶及農村經營戶,有望在2025年實現用票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村經營戶)突破千萬家大關,通過產品優化將前端用票企業客群提質提量,剔除水分,創造票據市場新一波發展空間。
(四)價格透明化提升普惠力度
目前市場上大量的銀行系統可以開展直貼業務,如果各行貼現價格可通過互聯網秒貼形式透明化,可實現中小微企業希望在線查詢所有銀行貼現利率的需求,省去大量因詢價不同銀行乃至同一銀行不同客戶經理而產生的財務運營成本以及時間成本,緩解中小微企業財務人員數量/專業度偏低的現實壓力。
另一方面,價格透明化可進一步落實普惠資金切實灌溉至中小微企業,進一步縮小其與大型企業的貼現價格差,響應國家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的號召。根據票交所2022年數據來看,即便僅消除小微型企業和大型企業在2022年加權平均利率差額的50%,則可為2022年存量小微型用票企業進一步節約83億元融資成本,若考慮整體用票企業及用票量的進一步增加,可融資成本的合計節約值將更加有空間。
(五)促進市場合規打擊不法票據掮客
企業天生有追求更低廉財務成本的動力,在當前大多數銀行有跨省貼現、跨行貼現限制的前提下,由于實體企業無法隨意開立公司但票據掮客可隨意在貼現價格較低地區開立空殼公司進行票據買賣,進而獲取利潤空間,大量企業即便在知道尋求票據掮客進行民間非法貼現有合規風險的前提下,仍會鋌而走險選擇進行民間貼現節約利息費用,大量本應實體企業節約的財務成本進入了票據掮客手中,也對我國金融整體管控秩序以及真正意義的反洗錢問題造成了嚴重影響。
如果多數銀行業機構可開展互聯網票據秒貼,一方面可從根本上推翻企業必須依賴票據掮客尋找全國優勢貼現價格的商業模式,另一方面可借助諸多科技手段,加強對于交易真實性的審查,打擊票據掮客辦理業務的可行性,最后可利用互聯網宣傳觸達末端客戶的有效性加強對于直貼長尾客群尤其是金融欠發達地區客戶的合規宣傳,構建良好的金融安全意識。
票據做為支持實體經濟及我國供應鏈發展,快速向各產業及末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經營戶傳導普惠資金成本強而有力的工具,擁有諸多的優勢和良好的根基。
在現行監管政策整體方向支持的環境下,如更多銀行可從服務實體經濟的核心職責出發,論證可行性,優化內部規章流程,并推出互聯網票據秒貼產品,勢必可進一步緩解我國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大幅提升票據于供應鏈鏈條中的支付功能,并為基于監管扶持下的票據市場再次騰飛做出卓越貢獻。
文章來源:普蘭金服,作者:安東,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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