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銀行王天宇:建議監管部門放寬對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受讓規定 成立針對中小微企業的資管公司
【EFEC導讀】今年兩會,王天宇準備了《關于提升金融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建議》,建議構建沿黃九省(區)之間的金融合作機制、合作設立各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專項產業基金等。

要點:王天宇建議構建沿黃九省(區)之間的金融合作機制,提升金融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還建議放寬資產管理公司對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受讓規定,成立針對中小微企業的資產管理公司,以及支持中小銀行線上化、數字化轉型等。
全國人大代表、鄭州銀行董事長王天宇一直心系地方和區域發展。
2018年全國兩會,王天宇曾建議“在鄭州設立絲綢之路經濟帶國際離岸金融中心”。今年兩會,王天宇又準備了《關于提升金融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建議》,建議構建沿黃九省(區)之間的金融合作機制、合作設立各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專項產業基金等。
同時,王天宇積極為解決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發展中遇到的問題獻言獻策。
2019年全國兩會,王天宇建議修改《證券法(2014修正)》債券相關條款,推動債券市場統一監管,建立債券市場違約追償追究機制,同時建議制定《互聯網金融法》,為互聯網金融的管理提供強有力的法律基礎。
今年兩會,王天宇又準備了多個有關解決中小銀行和金融機構業務及發展問題的建議,包括加強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合作以推動不良資產市場化處置、支持中小銀行線上化和數字化轉型、優化金融合同糾紛訴訟程序及金融機構訴訟費用繳納和退還事項等。
01 構建沿黃九省(區)之間金融合作機制
在《關于提升金融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建議》中,王天宇認為,金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血液和潤滑劑,是統籌實現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經濟增長、文化傳承創新和整體脫貧等發展目標的重要支撐。因此,需要出臺相關政策,鼓勵金融大力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王天宇建議:一是強化頂層設計,統籌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二是構建沿黃九省(區)之間的金融合作機制。三是積極探索有效的金融支持政策。四是鼓勵黃河流域綠色金融發展與創新。五是差異化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存款準備金等貨幣政策工具。六是合作設立各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專項產業基金。七是充分發揮地方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的金融服務功能。
02 成立針對中小微企業的資產管理公司
在《關于加強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合作,推動不良資產市場化處置的建議》中,王天宇認為,當前我國企業經營壓力增加,銀行不良資產大幅攀升,唯有加快不良資產處置,才能盤活存量貸款,向實體經濟增加有效信貸供給。盡管相關部門鼓勵加快不良處置,但商業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處置合作的實際過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不良處置市場化推進較慢、處置渠道單一、規模較小、定價準確性不足等,亟需完善相關機制。
王天宇建議:監管部門放寬資產管理公司對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受讓規定,適當放寬不良處置市場化準入標準,成立針對中小微企業的資產管理公司,優化商業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發債融資審批流程以滿足流動性需求,建立不良資產精準定價的科學評估體系。
03 支持中小銀行線上化、數字化轉型
近日,人民銀行2020年科技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提出,深入開展“數字央行”建設。人民銀行還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簽署《數據共享合作備忘錄》,為加快建立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推動金融數字化轉型、優化營商環境夯實數據基礎。
此前,各類金融機構也已持續進行了數字化轉型。在信息科技蓬勃發展的大背景下,銀行業發展正邁入4.0時代,2019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發,更是推動了數字金融服務的迅速發展。在《關于支持中小銀行線上化、數字化轉型的建議》中,王天宇認為,作為銀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商行等眾多中小銀行也必須加快推動數字化轉型,才能跟上銀行業整體發展方向和步伐,突破經濟下行期經營發展面臨的困境。但當前關于數字金融治理的相關法規還不明確,商業銀行實行遠程身份認證、開戶等難題一直未有效解決,制約了數字化轉型進程。
王天宇建議:出臺相關政策,鼓勵中小銀行打破現有金融邊界,開拓用戶移動互聯體驗;適度放寬監管政策對于現場核查、核保、核簽的硬性要求,解決遠程開戶難題;為中小銀行設立金融科技專項補貼或科技研發費抵稅政策;從監管層面或行業協會層面,為中小銀行搭建“抱團取暖”平臺。
04 優化金融合同糾紛訴訟程序
對于金融機構訴訟相關事宜,王天宇也深有感觸并提出了相關建議。
隨著經濟下行,企業風險暴露增加,企業和金融機構之間的金融合同訴訟糾紛大量增加。在《關于優化金融合同糾紛訴訟程序及完善保證金質押扣劃規定的建議》中,王天宇認為,由于金融合同訴訟周期長、流程復雜,造成案件大量積壓,給予了違約債務人轉移資產和逃廢債的機會。另外,在金融機構的合同糾紛中,由于法律對于保證金缺乏統一明確規范,保證金質押糾紛較多,不利于金融機構快速回收債券,導致貸款資源被無效項目占用,無法更好支持實體經濟。
王天宇建議:出臺相關規范,多措并舉提高金融類訴訟案件效率;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對保證金質押權認定、凍結扣劃標準、繳納退還機制以及金融機構對保證金的管理標準等予以細化明確。
王天宇的另一個金融機構訴訟方面的建議涉及訴訟費用。
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相關規定,金融機構訴訟立案時要預交費用,案件勝訴后費用退還,由敗訴方承擔。在《關于優化金融機構訴訟費用繳納、退還事項的建議》中,王天宇認為,由于金融機構訴訟案件數量多、標的金額大,往往產生金額巨大的訴訟費用,擠占了其正常經營發展所需資金。同時,盡管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要求勝訴后退還原告方不應承擔的訴訟費用,實踐中卻缺少統一的、切實可行的退費實施細則,仍存在部分法院拒絕退還,或是雖可退還,但審批流程復雜、退費速度慢等問題。
王天宇建議:對訴訟費用應退盡退,不人為設置退費障礙;各級法院合理預留退費預算;簡化審批流程,提升辦事效率;建立主動退費機制;對金融機構免除預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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