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柜進農村,到底行不行?
【EFEC導讀】快遞服務進村到戶看似簡單,但實際上是一個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有強大的保障體系才能完成。

快遞服務發展到今天,早已不是“民生小事”。“小包裹大民生”,圍繞快遞服務有一系列問題需要解決。
從實際情況看,“取件難”成為百姓和快遞企業一個共同的痛點:一是取件地點離家比較遠,比如單位傳達室、社區門衛室,在農村還要到鄉鎮上取件;二是包裹堆積如山,需要“翻箱倒柜”才能找到自己的包裹。如果讓快遞小哥送貨上門,快遞公司則無力承擔由此而帶來的運能壓力、人力和時間成本。而且,很多客戶白天也不一定都在家。
那么有沒有更好的辦法,無論客戶在不在家,都能將快遞送到戶呢?或者至少送到村(小區)而又萬無一失、方便取件呢?
1、“國標”說該這么干
快遞服務進村到戶這一百姓關切的問題將是未來幾年行業面臨的重要問題。“到戶”并非一定要親手將包裹送到每戶百姓家,而是要方便百姓就近、隨時、快速、安全(包裹安全和疫情非接觸安全)取件。筆者認為,最好的辦法是末端設施“按坊建箱、依箱設格、一戶一格、智能運維、全天服務”,這是時代的呼喚,也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文件依據。
對于郵件、快件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涉及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國家標準有《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2011)。
2、“箱”應該設置在什么地方呢?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第5.0.2 條附件明確規定,郵件和快遞送達設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以居住街坊(居住街坊是指組成各級生活圈居住區的基本單元,通常3-4 個居住街坊組成一個五分鐘生活圈居住區)為單位設置(詳見表1和表2)。從表中可以看出,沒有了步行距離,相當于將“箱”建在老百姓家門口,且屬于必須配置的設施,亦即國家強制標準。
3、“箱”應該設置多少呢?
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附表C.0.3 規定,智能信包箱實際上是傳統信報箱的升級版,增加了投取包裹的功能,其本質屬性還是“信報”,到信包箱中取快遞是每個公民應該享有的最基本的用郵權利。郵政法第十條規定,建設城鎮居民樓應當設置接收郵件的信報箱;《住宅設計規范》第6.7.1 條規定,新建住宅應每套配套設置信報箱。由此可以確定,智能信包箱是按戶數配置的,其最小獨立單元為“格口”,即“一戶一格”,屬于國家強制設立的,建設主體也自然明確。
那么, 智能信包箱與智能快件箱之間的關系如何?簡單講,兩者包裹投取功能完全一樣, 但信報投取事關國家安全,只能由國家專營。也就是說, 智能信包箱完全可以替代智能快件箱, 反之則不行。因此,可以通過“快郵合作”共同建設。
4、進村分“六步”
快遞服務進村到戶需要考慮各個地方的地理環境、交通、人口、經濟水平、基礎設施等情況,實施途徑、方法因地而異,但以下幾個方面具有共性,可以統一實施。
1)建設園區,完善網絡。在縣域范圍內,快遞進村到戶需要建立和完善縣、鄉鎮(街道、園區)、村居(社區)三級網絡轉運配送體系,缺一不可。具體來說,在縣級建立快遞轉運中心,在鄉鎮(街道、園區)建立轉運分中心,在村居(社區)建立配送站,在居住街坊設置智能箱。縣級轉運中心可以以“快遞園區”的形式建設。從發達地區看,電商、快遞和物流基本上都是三位一體,發揮聚集效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2)一戶一格,規范標準。國家層面還沒有出臺智能信包箱行業標準(河北等地有地方標準),但已出臺《智能快件箱行業標準》(YZ/T0133-2013),兩者功能相似,最小獨立單元均為“格口”,可以互相參照。一戶一格是強制標準,也是百姓真正的剛性需求,不應該有爭議。
在格口大小方面,《智能快件箱行業標準》第7.1.4 條明確了格口大、中、小3 種規格。根據發展趨勢,筆者建議全部按大號設置,即寬450 毫米、深600 毫米、高250毫米。這對于一般用戶應該夠用了。當然,根據實際情況還可增加若干個超大型共享中轉格口。
在格口數量方面,根據《智能快件箱行業標準》第7.1.1 條規定,快件箱頂部離地高度不應大于1800毫米,底部離地不宜小于150 毫米,那么格口能疊加的數量是6 個。一個街坊的最低住宅數是300 套,也就是需要300 個格口。
在用地面積方面,經計算,300個格口占地面積13 平方米。根據行標,投取快件橫向距離不小于1000毫米,那么一字排的總占地面積為35.5 平方米。經測算,比較經濟的布局如下圖所示(毫米單位),至少也要33 平方米,加上設備控制柜和超大型共享中轉格口,應該按不低于40 平方米建設。
3)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按坊建箱、依箱設格、一戶一格”實際上已經解決了規劃和布局問題,直接實施即可。但《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是2018年底出臺并實施的,雖然出臺了相關文件,但實際執行并不到位,很多應該建設的沒有建設,建設好了的也被挪作他用;第三方公司想建設,有些小區或物業不讓進駐,或者收費。
以浙江長興為例,長興郵政管理局2016年成立至今,一直沒受邀參與居住區快遞服務基礎設施驗收,因此需要重新規劃和布局,特別是老舊小區。總的思路是,沒有建的地方都要建起來,解決從無到有的問題;已經建好并被挪作他用的,要收回并歸正用途;室內室外都可以建,室內優先考慮;實在達不到一戶一格,加快中轉速度,提高使用效率;針對特定用戶,還可提供個性化增值服務。當然,前提是要摸清底數。為了加快速度,建議由政府牽頭召開會議,發改局、住建局、自然資源規劃局、交通運輸局、供銷聯社、郵政管理局和鄉鎮(街道、園區)分管負責人參加,布置調摸任務,發動村居、社區廣泛參與。
4)多方出資,共建共享。所有快遞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都涉及較大資金投入。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規定,這些基礎設施應該由房地產開發商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如果沒有建設,從法理上講,應該由政府買單。而單靠政府、村居(社區)、快遞企業或者第三方,資金壓力都難以承受。因此,需要多方合作,共同出資,共建共享。建議由政府牽頭推動,運維方提出一攬子方案,各相關部門配合(特別是自然資源規劃局、住建局),鄉鎮(街道、園區)、村居(社區)參與,有組織、有計劃地分步實施。
5)整合資源,降本增效。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快遞服務基礎設施可以聯合設置,包括銀行驛站、物業、超市、水果店、便利店及其他便民服務設施。聯合的方式可以多樣化,比如用地(用房) 購買、租賃、合租、合營等。同時將智能信包箱與智能快件箱整合為智能快遞柜,避免重復投入(包括后臺管理系統),降低建設成本,提高投取效率。
6)購買服務,智能運維。智能信包箱不是一次性建設好就可以了,其運行和維護還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包括前端硬件設施的日常維護和后臺信息管理系統的運行,且是永久性的。讓運維企業免費服務,短期可以,長期不行,建議由政府購買服務并納入財政預算。
5、“小箱子”背后的“大工程”
快遞服務進村到戶看似簡單,好像只是建幾個箱子而已,但實際上是一個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有強大的保障體系才能完成。
以浙江省為例。2020 年3 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快遞業“兩進一出”工程全國試點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對縣區快遞業發展提出新要求。在發展目標中,《意見》要求到2021年底,建制村快遞服務站基本實現全覆蓋,實現每周投遞3 次以上,這是快遞服務進村到戶的基本要求;在空間布局上,《意見》要求構建縣、鄉( 鎮、街道、園區)、村( 社區)三級快遞物流配送體系,這是快遞服務進村到戶的前提條件;在政策支持上,《意見》要求建立以縣級公共財政為主、省市支持為輔的快遞業發展資金扶持機制,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并納入綜合交通物流建設投融資政策體系,這是快遞服務進村到戶的基礎保障。
第一,快遞進村到戶需要有縣、鄉、村三級網絡轉運配送體系的強力支撐。建設這樣一個體系,沒有政府規劃是無法實施,也是難以完成的。根據當前形勢和未來發展趨勢,建議將該工程項目列入政府“十四五”規劃,分3-5 年全面完成。在浙江,根據《意見》規定,到2021 年底建制村快遞服務站基本實現全覆蓋,等于是2020 年要完成一半以上,時間已經很緊張。
第二,快遞進村到戶涉及資金、土地、用房等眾多資源,涉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鄉鎮(街道、園區)、各建制村、社區等眾多單位,還涉及物業、超市、便利店等眾多利益方,沒有一個強有力的組織很難推動。因此需要從縣級政府層面成立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工程建設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在浙江,《意見》也明確要求在省綜合交通改革與發展領導小組框架內建立試點工作推進機制。筆者認為值得借鑒,適當調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即可。
第三,縣、鄉、村三級快遞網絡轉運配送體系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特別是快遞園區的建設,需要政府從更高層面、更大范圍提供支持,包括建設用地或場地租賃、技術改造投入、稅收減免等。在浙江,省政府明確要求建立以縣級公共財政為主、省市支持為輔的快遞業發展資金扶持機制,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把快遞業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綜合交通物流建設投融資政策體系,積極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導作用,精準支持快遞業重大產業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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