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公司進場,能化解P2P的風險么?
【EFEC導讀】 近期,有媒體報道稱,銀保監會已經召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AMC)高管開會,要求四大AMC主動作為以協助化解P2P的暴雷風險,維護社會穩定。然而,AMC參與P2P風險化解真的靠譜么?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近幾月以來,相繼爆雷數百家的網貸貸行業,好消息寥寥無幾。
但近日,《路透》的一則報道,給這個看似奄奄一息的行業,注入了一絲新的活力。該報道稱,銀保監會已經召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AMC)高管開會,要求四大AMC主動作為以協助化解P2P的暴雷風險,維護社會穩定。
然而,AMC參與P2P風險化解真的靠譜么?
01
首先來解釋一下什么是AMC?
所謂AMC其實就是資產管理公司,我國現有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是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
這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均成立于1999年,除了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是當年4月成立之外,其他三家均為當年10月成立。
資產管理公司最初是政府為解決中、農、工、建四大銀行長期的呆壞賬問題而設立,各自承接對口銀行的不良資產。但后來,也開始接收、處置其他金融機構和非對口銀行的不良資產,而這或許也是此次被要求協助化解P2P風險的原因之一。
畢竟,自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自成立以后,其接盤能力著實不錯。
據相關數據顯示:
1999年,吃掉四大國有銀行和國開行1.4萬億不良資產;2004年,吃掉中行和建行的5400億不良資產;2005年,吃掉工行4500億不良壞賬;
近年來,其能力更是突飛猛進。
2017年,中國華融資產總額達1.87萬億元;中國信達總資產規模約1.4萬億元;東方資管截至2017年末,表內合并總資產達9792.24億元;長城資管總資產則達9118.71億元。
而整個P2P行業現存的余額不過9500億元左右。
如此來看,將AMC參與化解P2P風險,到也不失為可以一試的方法。
如果各家平臺其底層資產為真實資產,即使是期限錯配或者遭遇流動性危機,也可以慢慢盤活。
但AMC真的能完全解決網貸行業的風險嗎?
其實,不然。
02
前面提到AMC能解決的問題,是建立在平臺底層資產為真實資產的基礎上。
若平臺本身就存在自融、假標、又或資金是流向股市,房地產市場等,那么,即便是AMC介入,怕也是回天乏術。
而需要注意的是,AMC參與P2P風險化解,事實上還存在困難與障礙。
障礙一:
如媒體報答所說,AMC介入P2P行業,可為P2P平臺做托管、委托、清算、資產重組等工作,同時也會對部分資產直接購買買斷進行處置。
而問題平臺的托管不僅僅涉及到經濟問題,還涉及到刑事、民事等法律問題,更涉及到投資人穩定等社會問題。
就算此前四大在托管問題企業中積累了豐富經驗,但四大先前托管的機構涉及人數跟單一P2P平臺動輒幾萬、幾十萬乃至百萬級的投資人數量仍不能同日而語。
障礙二:
AMC并不具備收購個人不良債權的業務許可。P2P屬于民間借貸的撮合,個人投資者才是P2P不良債權的持有人,因此所有P2P不良基本都屬于個人不良債權。現在的問題是四大AMC并不具備收購個人不良資產的資質。
四大AMC最早是以收購金融機構不良債權資產起家,后續以信達資產為肇始,四大資管陸續獲得原銀監會同意切入非金融機構企業不良資產領域,但個人不良債權資產仍屬于禁區。
障礙三:
托管問題平臺或收購資產存在偏好難題。當下P2P優質的資產是個人消費貸、信用貸債權資產,如果這些借款人的違約記錄上傳央行征信或者百行征信信用記錄,是能夠構成很強的威懾力的,這些債權資產能夠被期待得到較好償付的。
而企業貸平臺出了問題的,多多少少存在詐騙、自融和關聯交易等問題,甚至部分借款企業都屬于空殼公司,很難得到債權償付。
這必將導致,四大AMC從提高投資人償付率、降低自身社會壓力角度考慮時,會更傾向于選擇托管個人貸平臺,而收購資產也會更傾向于收購個人貸資產,而規避企業貸平臺或企業貸資產。
這也就是說,雖然四大AMC雖可介入P2P風險化解,但若要將其作用發揮到淋漓盡致,還尚有加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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